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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香港独立研究学会”的招募启事被严厉批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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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8-1-15 16:4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“香港独立研究学会”的招募启事被“香港民族独立运动”专页等转载,骂内地生为“支那人”的中大学生会前会长周竖峰称:“全香港第一个香港独立学会,这次好玩了。”不过也有网民批评称:“守护言论自由=香港独立?搞笑!”中大新亚书院学生徐同学表示,“港独”行为非常不理智,也没有存在的可能性。“现在课业繁重,学习压力大,不明白他们怎么会这么得闲,搞(‘港独’)这些事”。中大校董刘国勋接受港媒采访时称,所谓“香港独立研究学会”以学会之名包装播“独”主张,涉事者偷换“学术讨论”和“传播鼓吹”两者概念。

一场“别有用心的表演”?

去年9月开学之初,香港多家大专院校出现播“独”歪风,香港中文大学是其中的重灾区,播“独”标语在校内悬挂多天。此次中大又有学生团体鼓吹“港独”,让不少香港舆论对中大表示担忧。

香港教育评议会主席何汉权批评称,“港独”违反《基本法》非常清楚,成立这样的播“独”组织是“害自己害同学”,“不要滥用言论自由、学术自由,这是自由的放纵”,希望中大严正处理校园内抵触《基本法》的行为。香港网媒“香港G报”评论称,“港独”上脑的人是不可救药的,中大学生明目张胆地成立学会宣扬“港独”,根本是摆明挑战法治。中大应尽快处理此事,踢“独”学生出校。

中大对此回复称,会向学生会代表会了解详情,重申《基本法》明确规定香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,希望所有和中大有关的活动在尊重《基本法》的原则下进行。

香港教联会副主席胡少伟表示,“香港独立研究学会”还未通过“试办期”,不是学生会属会,严格讲不应公开招收会员。他认为,该学会的创立时间临近立法会补选,是一场“别有用心的表演”,“目的是为了吸引关注,从而拿到更多的选票。”

校方应如何惩处“港独”学生

香港学研社研究员傅霾澈14日接受环环(ID:huanqiu-com)采访时称,此事再次显示了香港就《基本法》23条立法的必要性,正是由于香港至今没有针对性的法律惩治“港独”言行,才令“港独”分子如此嚣张。他认为,面对“港独”,学校要敢于亮剑、要理直气壮,中大早前要求拆除“港独”横幅时,给出的理由竟然是“港独”横幅未经合法程序申请,这根本就是避重就轻。傅霾澈称,学校其实有很多方法惩治违法违规学生,但令人失望的是,香港不少学校在处理“港独”问题时,往往选择息事宁人,结果是“纵容等同鼓励”。香港理工大学日前不与在该校担任导师的“港独”分子郑松泰续约,就是十分正确的处理手法,值得各所大学参考。



本身为中大校友的香港时事评论员朱家健14日接受环环(ID:huanqiu-com)时表示,校方可考虑暂停涉事学生的学籍,并在学生录取和毕业前,要求学生签署承诺捍卫和拥护“一国两制”的承诺书,作为毕业的前提条件之一。

《明报》14日报道称,港府中央政策组前高级研究主任凌友诗认为,即使香港不就《基本法》第23条立法,也应将现行法律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条文“激活”,例如用《刑事罪行条例》处理在大学校园的“港独”行为。她举例说,在校园挂“港独”横幅已超出学术和言论自由,触犯《刑事罪行条例》第9条的煽动罪;若政治组织与外国或台湾政治组织有联系,成为其分支、接受其财政资助或政策指导,则违反《社团条例》第8条,政府可禁止有关政团运作。

执笔:凌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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