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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早报:北大用不起“知网”:知识产权不能被垄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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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4-11 22:05:0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
北大都用不起“知网”了:知识产权不能被垄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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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 邮件 纠错 2016-04-08 10:02:12 来源:东方早报
  东方评论

  早报评论员 徐书白“图书馆订购的"中国期刊网"(中国知网)系列数据库2015年合同期已到,由于数据库商涨价过高,图书馆目前正在全力与对方进行2016年的续订谈判,上一年度合同截止到2016年3月31日,期满后数据库商随时可能中断北大的访问服务。”

  3月31日,北京大学官网上贴出的这则通知——北大用不起“知网”了,引起了许多媒体的关注,《中国青年报》在标题中直截了当地指出高校“图书馆预算难追数据库涨幅”。詈骂声也随之而来,甚至有人愤怒地让知网“滚出中国”。

  之所以引发如此争议,是因为知识产权被“垄断”了,知识产权被异化了。

  众所周知,知网这类数据库对下载论文是按页数收费的,一页就要五角钱,如果下载页数很多的论文,花费将相当惊人。高校为了方便教师与学生,会出资订购知网数据库,这当然是一笔不小的开支。

  数据的收集、整理、发布都需要成本,知网收取一定的费用,这可以理解。但令人难以理解的是,在正常的运行费用外,知网还要收取连年涨价的高昂数据库订购费,而这些收入与论文原作者毫无关系。按知网的“一口价”:知网收入普通学术论文并不支付稿酬;收入一篇博士论文,作者仅能得到400元的阅读卡和100元稿酬。而且,知网在其“版权声明”中宣称,“任何人包括付费读者均不得将本内容通过网络论坛、网络博客以及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二次信息网络传播”。

  这就带来了一个荒谬的问题:论文作者呕心沥血创作出的成果,一旦发表并被收入知网,就会被用于牟取高额经济利益;原作者不仅无法从中再获利,就连知识产权也事实上移手他人了。

  显然,知网的所作所为,只会阻碍知识传播与学术交流,无法达到它所宣扬的“教育、科研之目的”。

  这个问题在西方早就引起极大争议。被称作“数字罗宾汉”的黑客艾伦·斯沃兹曾入侵著名的“西文过刊全文库”(JSTOR),下载了约500万份论文到他的个人电脑并打算公之于众,但还未行动,就已被警方逮捕,面临最高35年监禁和100万美元罚款的风险。事件最终以艾伦·斯沃兹上吊自杀这样的悲剧收场。

  该事件引发了美国对于学术资源开放的很多反思,之后美国国会开始推动“艾伦法案”——《公平开放科研文献法案》(Fair Access to Science and Technology Research Act):由财政资助的研究文献必须开放。

  反观中国,知网最早是一个国家行政项目,1997年国家新闻出版署颁发“新出音[1999]17号”文件:执行“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”,之后将之列为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。这造成了“知网”由清华大学(实际上由清华同方等商业公司)行政授权运营,形成了事实上的垄断局面。直到目前,知网仍将自身称为“中国知识基础设施工程”。既然是“国家基础工程”,既然是基于行政权力形成的事实上的垄断经营,能不能强调一下知网的公益性?

  在互联网时代“数据商品化”是一个吊诡的现象:商业公司利用种种手段(包括早期利用行政权力),对论文这一类数据进行大规模的采集,形成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地位之后,就给商品化了的数据定下畸高的价格。结果呢?强如北大也用不起知网了。这种垄断经营既没有使真正的著作权人得到切实利益,也势必将严重削弱中国的学术竞争力。

  早在2001年,清华同方在打造“知网”的前身——中国学术期刊(光盘版)时,打出的旗号是“创新知识资源全国共享行动计划”。言犹在耳,希望中国知网不要忘记当初“共享”的承诺。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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